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类别包括: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学生会员和普通会员:
(1)学生会员:
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,遵守本会章程,对公共安全及其相关科技领域感兴趣的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、研究生,能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和承担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(2)普通会员:
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,遵守本会章程,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①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、职称资格的科技人员;
② 获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;
③ 在公共安全学科领域或相关科技领域有发明创造或在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管理中有显著成绩。
(二)单位会员:
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,遵守本会章程,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,从事公共安全和相关科技领域工作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或依法成立的学术性、科普性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个人会员
本人提出入会申请,由两名本会会员介绍,或会员所在单位推荐,或本会各专业分会或相对应的地方学会推荐,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,可成为本会会员,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(二)单位会员
由单位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提出入会申请书,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,即可成为本会会员,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个人会员
(1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(学生会员除外)和表决权;
(2)参加本会活动;
(3)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活动,享有优先和优惠待遇;
(4)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5)优先获取本会出版的有关资料;
(6)可优惠得到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;
(7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二)单位会员
(1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活动,享有优先和优惠待遇;
(3)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4)优先获取本会出版的有关资料;
(5)可优先获取本会的技术咨询;
(6)经本会授权,可举办有关的培训班和学术活动;
(7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个人会员
(1)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;
(2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3)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;
(4)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,撰写学术论文,参加学术交流;
(5)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,宣传、普及公共安全及相关领域科学技术知识,及时提供有关资料;
(6)及时向本会介绍本学科国际学术动态和信息;
(7)非免交会费会员,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(二)单位会员
(1)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;
(2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3)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;
(4)按时交纳会费。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1年不交纳会费,或不参加本会活动,经本会提示后不能及时处理而无特殊原因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