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是由我国从事公共安全相关科学技术研究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管理服务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,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学会由清华大学(公共安全研究院)发起,2012年3月民政部批复(民函[2012]82号)同意成立,于2012年8月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成立大会,2013年8月民政部批复(民函[2013]254号)准予成立登记,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部。
学会围绕公共安全相关领域开展工作,业务范围包括:
(一)促进公共安全理论与方法体系建立、共性问题研究,促进公共安全学术与信息交流,组织调研和考察,举办学术会议,推动公共安全学科发展;
(二)普及公共安全及相关领域科学技术知识和文化,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,传播科学精神、思想和方法;
(三)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学术刊物,开设网站,组织汇编有关学术资料;
(四)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,积极参与政府、部门和企业公共安全发展战略、科技发展规划、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管理法规等的制订,接受政府、部门和企业委托开展技术研究、咨询服务、项目论证、成果鉴定、展览展会、标准编审、认证服务等,推动科技创新、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;
(五)发现、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,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评选和奖励优秀公共安全科技成果、学术论文、科普作品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和学会工作者;
(六)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,组织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联系与交流,研究和把握世界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和趋势;
(七)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,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。